營業用動力小船駕駛訓練

營業用動力小船/二等遊艇駕駛訓練
離島 / 澎湖 日期: 114-11-19 ~ 114-12-22

訓練主旨

以培養優良之動力小船駕駛,增進駕駛技術與船舶維護能力,瞭解航政法規、海上標誌,提升海上工作安全為目的。

受訓資格:
1.年齡限制:需年滿18歲,未滿65歲,男女不拘。
2.具中華民國國籍之國民身分證。


報考資格:

1.無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、懲治走私條例或毒品危害防制條例之罪,經判決有期徒刑 6 個月以上之紀錄,(附一:測驗報名表)
2.限定航港局”專用”體檢表,經中央衛生主管機關評鑑合格之教學醫院或公立醫院,體格檢查合格,檢查有效期限為24個月(附件二:營業用體檢表)。


學科課程表

一、(海事法規)國際避碰規則
二、(航海常識)海圖圖例、磁羅經
三、(氣海象常識)船藝與操船
四、(船機常識)船機原理與故障排除
五、(通訊與緊急措施)海上求生、滅火與急救

術科課程表

上課天  08:00--17:00
第一天  直線前進、轉彎、倒車
第二天  離岸、靠岸
第三天  S 型
第四天  人員搜救
第五天  全程模擬
第六天  全程模擬及綜合測驗

考照流程

Step1 體檢 :
持「遊艇/自用、營業用動力小船駕駛體格檢查證明書暨駕駛執照(含測驗)核、換補發申請書」至公立醫院或教學醫院體檢合格。

Step
2 報名並繳費 :於航港局公告測驗報名時間內報名繳費,並繳下列文件:
1.測驗報名表
2.營業用(NO38)/自用(NO37)動力小船駕駛測驗-體檢表。
3.最近二年內"一吋"脫帽半身相片5張。
4.國民身分證影本。

Step3 測驗 :
筆試及實作測驗。

Step
4 榜示 :
筆試及實作測驗各科成績均達75分者為合格。

Step
5 繳納證照規費。

Step
6領取動力小船駕駛執照。

<<澎 湖 區>>
營業用動力小船駕駛訓練-《學科-平日夜間及假日白天,術科-六天訓練期》

招生期間:114年10月01日至11月10日截止報名
上課期間:
【學科】上課時間:星期一至五夜間18:00-22:00,假日白天08:30~17:00

(學科不分梯次)

114年11月1920~21日(三、四、五) 18:00~22:00

114年11月22~23日(六、日) 08:30~17:00

114年11月24~28日(一至五) 18:00~22:00

【術科】上課時間:白天08:00~17:00
每梯次預計46人,採繳費優先順序!

(第一梯)114年11月29~12月4日,08:00-17:00

(第二梯)114年12月5~10日, 08:00-17:00

(第三梯)114年12月11~16日,08:00-17:00

(第四梯)114年12月17~22日,08:00-17:00
※術科採依先後繳費順序報名,分梯次上課(分配日期於群族公佈)。

上課地點:
【學科】國立澎湖科技大學(馬公市六合路300)https://reurl.cc/g4O60b
【術科】馬公第三漁港水域https://reurl.cc/G49pEx

課程費用:

澎湖設籍滿二年(以戶籍地即身分證地址認定):新台幣1萬2,500元(營業用)

非澎湖籍及設籍澎湖未滿二年者:依原價25,000元(營業用)。

(本次訓練費用(不含報考費、體檢費用及領照費用)

(1)航港局測驗費(筆試700+實作測驗700及船舶含保險費500)$1,900元。 
(2)證照費 (航港局400元+郵資及行政費100元)$500元。 
(3)實技考前複習自願參加(複習費實作2趟全程)$1,500 元


繳費方式 匯款繳費(請註明:滙款姓名)
700 郵局: 004118-5  078446-4
戶名:中華民國港口總工會動力小船駕駛訓練中心

報名須知
1.開班事項:每期招生滿十五人將如期開班,本中心保留更改開班日期之權利
2.退費辦法:退費辦法(依教育部-短期補習班管理準則)24條規定辦理
學員報名後,因故離班者,應依下列規定辦理退費:
(1)學生於實際開課日前3天提出退費申請者,退還總額百分之九十。
(2)自實際上課之日算起未逾全期三分之一者,退還總額之二分之一。
(3)實際開課日起,已達總課程時數三分之一,全數不予退還。

3.繳交資料(繳交澎湖縣政府-觀旅處-第三棟4樓)

現場報名敬請先完成滙款,再持繳款單繳至澎湖縣政府觀光旅遊處
(1)身分證影本(正、反同一面)2份。
(2)1吋相片5張(限2年內近照)。
(3)公立醫院-體檢表(限:航港局專用表,如附加檔案!)

※以上資料請繳至:
澎湖縣政府觀光旅遊處現場需填寫報名表,敬請加入”LINE群族”。
線上報名線上填資料後滙款繳費完成,敬請加入”LINE群族,請於 開課日(11/20)攜帶報名資料繳給主辦單位。